戀戀揚帆 心薪相傳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創辦人:盧桂櫻女士


 


本社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舉辦《戀戀揚帆心薪相傳》活動,特別邀請創會人-盧桂櫻社長來做專題演講。希望藉由這次演講能幫助揚帆姐妹對揚帆的傳統有更深刻的認識,並能繼續傳承下去。


 


一.  從自立到利他-


「立足家庭,成長自我,關懷社會」是揚帆宗旨也是創會精神,從這句話可以看出揚帆的成長是有階段有目標的,我們的社員也要有此共識,就是自立到某種程度要思考利他。利他的過程不要太過擔心能力問題,能力是可以訓練也可被激發的,只要出發點是真心要為人服務,可以用邊學邊做的方式,同時進行,如此格局才會大,心境才會寬廣。過去揚帆有句口號「有機會沒能力,有能力沒機會」因為我們給新進學員很多機會,不怕他們犯錯,所以老社員反而沒機會。


 


目前揚帆已逐漸茁壯成「公益」團體,不能再故步自封。既負有社會使命,就不能老是停留在自立階段,培植自我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為了要利他。我們常說要成為有用的的人,所謂「有用」,是生命能夠給別人用,作為台灣最大的婦女團體的一員,更應該在這方面著力。


 


二.  傳承美德,創造優質文化-揚帆人歷來有許多美德,諸如:守時、團結、平等、互惠等等。


如果我們想要讓原有的優質文化更有形更壯大,社員們在心態上有三個方向可供參考


 


1.  視團體如母親-母親必愛其子,故團體的決定必定是為社員好


,雖然決定過程自己沒參與,但是如果反過來推想就比較能體會,斷沒有母親會來害孩子的。同樣以親子關係來比喻,社員成長茁壯後,理當回饋團體,而不是在個人羽翼豐滿後,自衿自恃,自以為了不起,甚至反過來瞧不起這團體。有能力的人,若缺少歸功於人的謙虛,也是不會長久的。


 


2.  要愛惜、認同團體-團體形象須靠大家共同來維護,大家的心裡若是常常以這團體為榮,這團體就很有希望。只要是團體的活動,每個人都有志一同努力參與,那麼就算有一兩個脫序,還是可以藉眾人之力來匡正。


 


以揚帆的社服來說,當我聽說揚帆有社服了,我立刻定了一件,因為社服對個人的意義相當於對團體的認同,揚帆社服可是歷經二十年努力才創生之品牌,這個品牌,於內於外都是拿得出手的,我認同它,所以我穿上它,走到哪裡都覺得很光榮。個人與團體的關係是互利的,個人壯大社團,社團養成個人,個人在團體中參與越多,就愈瞭解團體,認同度就越高,雖然可能要負較多責任,但所能得到自我成長的機會就更多,所以說「我為團體,團體為我」。


再如社費,如需調漲,必有其因,正如母親向孩子要生活費,孩子少有討價還價的道理,還要多給咧。


 


3.  積極參與公共事務-公家單位會常常想找我們合辦、協辦,是看重我們,也是榮耀,社員應相挺相持,不要視為麻煩負擔。ㄧ個社團若是公部門不理不睬,也是處境堪憂。所以大家對團體事務要有高度參與感,而關懷需行動,行動最需要的就是人力。


 


希望今天的演講對大家在團體中的個人定位有些幫助,也希望以後揚帆和尋聲兩個姐妹會能有更多的交流,互相發現,互相學習。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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